各院系部: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安排
时间 | 地点 | 专业评议组 | 测试人员 |
6月4日 下午14:00(星期二) | 教学楼204室 | 济宁校区 专业评议组 | 李 宁 刘 静 孟 阳 潘衍有 时忠丽 孙处然 孙国强 杨 达 于 诚 郁树飞 张丹丹 周漠柳 |
6月5日 晚上19:00(星期三) | 信息工程学院0733会议室 | 日照校区 专业评议组 | 鲍传亮 巩永强 李 斐 刘士宾 袁国廷 赵璐璐 邹爱丽 |
二、测试程序和方法
测试主要通过试讲、面试等形式进行。
(一)试讲:申请人根据试讲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进行试讲,也可采用说课形式进行。试讲(说课)时间约20分钟,试讲(说课)后应试者应提供教案备查。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试讲(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二)面试:主要采用观察、问答等形式,围绕试讲(说课)内容、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等方面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题目不少于3个,由专家提问,申请人答辩。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三)试讲、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测试分四个级别:90分以上为优秀,70至89分为良好,60至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至10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每位专业评议组成员独立打分,并填写测试表。测试结束后,由组长汇总,取平均分确定测试总分和测试等级。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